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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袁裕来:我的那些事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4日 10:39  财新网

  法官也是普通人,需要律师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让男法官感到不支持老百姓简直就是不是男人——一点正义感也没有,让女法官感到不支持老百姓简直就不是女人——一点同情心也没有第1页 找到作为一名律师的感觉第2页 不能让法官轻松判老百姓败诉第3页 努力去激发法官的正义感第4页 来自当事人的压力第5页 和政府打交道

  【财新网】(特约作者 袁裕来)

   找到作为一名律师的感觉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后,我在上海石化总厂从事了几年普法教育工作,1994年10月在上海以名列前茅的成绩考取了律师资格考试,当年年底就回到了家乡宁波做起专职律师。而之所以不在上海做律师,而要回到家乡,则是跟我们的文化和当时的法制环境有关。我们的文化习惯于找熟人,当事人碰到法律事务找律师也同样如此,而我的很多同学都在家乡,在上海可谓举目无亲。而更加重要的是,与公检法的关系,几乎是律师打开局面的必备条件,只有在家乡才能找到各种各样的关系。

  很有意思的是,到了宁波,我竟然做了两年多“冒牌律师”,因为上海当时有一个很特别的规定,律师资格证书不发给个人,据说为了防止有人以律师资格证书冒充执业证书,当时社会上多数人尚不懂律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区别。由于拿不到律师资格证书,就无法申领执业证书。但是没有执业证书,并没有影响我正常执业。在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现状,不论是公检法,还是社会都不大注重律师的法律知识,大家关心的是跟公检法的关系,而公检法很多是复员军人,很少有着法律专业背景。

  那个时候律师的制度是什么,我倒是没有怎么关心,但司法现状,大家都不大重视法律,律师的工作主要好像就是跟法官拉关系。我这个人不大习惯于做辱没自尊和尊严的事,但却因此而处处碰壁。一次,一件很小的民事案件,在一个法庭里开庭。我的当事人是我比较熟悉的,是开酒店的,平日里看来也是有些胆量的主。对方当事人是一位颇有些姿色的少妇,开庭那天,在法庭上的表现异常激动。独任审理的法官则在法庭上,公然安慰她,叫她不要激动,说让她放心,他会把事情弄好的。庭审期间,该法官宣读了一份依职权调取的书证,让我方发表意见。我要求看一下证据,法官却坚决不同意。我坚决地表示了异议,并退出了法庭,但当事人却仍然坐在里面。事后,我向法院院长进行了反映,后来案件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但是,当事人却解除了和我的委托关系,说人家律师千方百计地跟法官拉关系,我不但不拉关系,还跟法官对着干,简直不可理喻。

  既然司法环境如此,我也曾经试着跟法官接关系。一次,通过一位已经担任某事务所重要职务的同学请一法院经济庭庭长吃饭,庭长叫了整个庭的法官。席间,我去敬酒,整个庭的法官大多都爱理不理的。饭后,庭长站在远处口头跟我告别,我在他的眼睛看到的却满是鄙夷,似乎在说,过来吃饭,算是给了你天大的面子。

  这一刻,我的自尊深深地受到了伤害。这样的律师工作,是我无法忍受的。我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当然,律师不仅在公检法面前没有地位,在其他政府官员也同样如此。

  虽然失望虽然沮丧,但我依然没有绝望,我在内心深处依然在期待着转机。我转而开始学习理论知识,等待改变,我基本上是每星期阅读一本著作。

  2000年,这个机会终于到来。

  因注册商标被假冒,宁波一家公司委托我一起去上海打假。上海某区工商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很快找到了造假单位。然而,之后事情却发生了变化。我多次到工商分局,希望获知查处结果。办案人员表示,制假公司负责人已经推翻了原来的询问笔录,案件还需进一步调查,案情必须保密。甚至事后,工商分局不同意向宁波公司送达处罚决定书。无奈之下,宁波公司以工商分局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认定违法事实不全面不完整、处罚太轻等理由,提起了行政起诉。该案历经二审,最终以宁波公司胜利而告终。从这场诉讼中,我找到了多年来一直渴望着的东西——作一名律师的感觉。工商分局为了避免败诉的结果,竟然两次派经济检查大队负责人到宁波找我们商量,并促使侵权人赔偿了宁波公司的经济损失。

  实权部门在法律面前低头,才充分显示了法律的威严,律师也因此获得了尊严。代理行政案件,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由此,我走上了代理行政案件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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