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周祺瑾 综合报道
经济观察网13日报道,地方一位税务官员对契税上调传闻颇不以为然。该官员说,如果中央规定必须按公寓住宅4%,别墅6%执行,这样一刀切的政策值得商榷,因为每个地区房价、居民收入、房屋供应等因素有很大差别。如果中央调高契税税率区间,比如由3%到5%改为4%到6%,显然这个区间对购房者而言负担会比较重。
上述地方税务官员说,如果像现在,在规定税率之外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减半征收,对税制严肃性并不是一件好事。
按现行《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税率为3%~5%,由省级地方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率,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最高税率大多采取了3%。
可查资料显示,2008年楼市进入冰冻期之后,上海市与中央出台的救市政策同步,将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2010年10月,契税优惠取消。目前,上海采取的是对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3%的征收标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可享受1%的优惠契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