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晚,在回良玉副总理与喀麦隆总理菲莱蒙?杨(Philémon YANG)的见证下,商务部副部长崇泉与喀麦隆经济、计划与领土整治部长路易?保罗?莫塔泽(Louis Paul MOTAZE)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喀麦隆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喀麦隆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向喀麦隆提供优惠贷款的框架协议》。
根据中喀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方将向喀方提供5000万人民币的无偿援助,用于两国政府商定的项目。政府间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喀麦隆政府提供4.5亿元人民币的优惠贷款,用于实施1500套社会住房项目,中国政府为此笔贷款贴付利息。
签字仪式上,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李若谷与路易?保罗?莫塔泽部长签署了1500套社会住房优惠贷款协议和克里比深水港优惠买方信贷协议。
仪式结束后,崇泉副部长等代表团成员陪同回良玉副总理出席了中喀建交40周年招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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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泉副部长与喀经济部长签署重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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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谷行长与喀经济部长签署重要协议
喀总理及政要与回副总理代表团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