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努力,我州圆满结束2010年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自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以来,我州农民享受了1.32亿余元的惠农政策补贴,拉动消费12.71亿元。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我州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6.89万余件,销售金额达2.72亿元,实际向购买农户兑付补贴家电下乡产品16.05万余件,兑付资金3304万元。2010年1~12月我州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2.43万余件,较上年度增长1.79倍;销售金额2.09亿元,较上年度增长2.32倍;兑付补贴资金2432.82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79倍。洗衣机、彩电和冰箱是深受农户喜爱的家电下乡产品类型,分别占销售总量的30.8%、26.2%和24.97%。
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以来,我州累计销售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10.74万余辆,销售金额达9.99亿元,实际向购买农户兑付补贴家电下乡产品10.74万余件,兑付资金9955万元。2010年1~12月我州销售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6.31万余件,较上年度增长42.8%;销售金额5.73亿元,较上年度增长74.35%;兑付补贴资金571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74.19%。摩托车仍是我州农户喜爱的下乡车辆类型,占总销售量的89%。
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继续执行补贴政策,汽车下乡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已经停止执行。
来源:《七都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