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发挥督察效用最大化,武汉督察局向湖南省人民政府通报了例行督察、审核督察、专项督察等督察工作情况。
2010年4月武汉督察局在湖南省开展了信访举报事项专项督察。5月27日至10月26日,对湖南省长沙、娄底、永州和怀化等4个城市开展了土地例行督察。9月下旬,为实施问责预警,又启动了湖南省2010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情况专项督察工作,并于12月上旬对长沙、株洲、湘潭、益阳、岳阳、衡阳、郴州等7个城市进行了实地抽查。分别于4月和10月两次开展了审核督察实地抽查。
通过例行督察、审核督察、专项督察,总体认为湖南省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良好,在实际工作中创造了不少有价值的经验,但也发现湖南省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武汉督察局建议湖南省政府督促各督察区域政府认真整改,按时高质量地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特别是要重点督促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较高的城市,抓紧整改。
于来山常务副省长代表湖南省政府听取了通报并表态。他指出,湖南属于中部欠发达地区,土地是湖南最重要的资源,湖南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粮食输出省份,省委省政府一直都十分注重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他强调,对于武汉督察局通报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毫不含糊,按照督察意见,坚决整改落实。一是请省国土资源厅会同各市州政府,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研究,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扎实进行整改,该纠正的立即纠正,该追缴土地收益的尽快组织追缴土地收益,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二是请省国土资源厅组成由厅领导带队的督办小组,下到市州,与相关政府领导交换意见,督促整改。三是对整改不力的,将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请相关市州政府领导和国土资源局局长参加,面对面开展批评并督促整改到位。全省要以此次督察通报为契机,整顿、规范用地秩序,推动依法依规用地。有关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报武汉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