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在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批备案而被“点名”,涉及多家知名唱片公司一线艺人作品,当中绝大部分已经过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正式出版发行
【财新网】(记者 兰方)在对违规音乐网站连续发力后,文化部首次清理“违规网络音乐”。
2010年1月10日,文化部下发《关于清理违规网络音乐产品的通告》(下称《通告》),公布了100首违规网络音乐,其中包括王力宏、S.H.E、蔡依林、陈奕迅、周杰伦、吴克群、萧亚轩、Super Junior、ChristinaAguilera等众多国内外艺人的音乐作品。
《通告》称,这批音乐作品均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或备案,并涉嫌侵权盗版。部分网络音乐网站擅自提供这些网络音乐产品的播放、试听、使用和下载等服务,“严重扰乱网络音乐市场经营管理秩序,必须依法予以清理整治”。
据了解,此次被点名的音乐作品,以进口音乐作品为主,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的音乐作品亦参照进口音乐作品管理。它们当中的绝大部分,已经通过了新闻出版总署对进口音像制品的相关审批,且已经以CD(激光唱盘)、DVD(高密度光盘)等形式在国内正式出版发行。
然而,当这部分音乐作品要“以数字化方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时,根据相关规定,还需要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或备案。
一家唱片公司的法务人员告诉财新记者,同样一首歌曲,已经通过了新闻出版总署的内容审查,而要上网却还要到文化部走一次程序,十分繁琐;唱片公司精力有限,对后者的审查报备难免疏忽。尽管文化部在2006年即下发文件明确相关审批程序,但一直未有落实。直到今年文化部内部再次强调对网络音乐的管理,才第一次真正出手整顿。
《通告》要求,各搜索引擎、门户网站、行业网站、娱乐网站以及企业或个人网站,在2月28日之前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一经发现网站提供未经内容审查或备案的网络音乐产品,应当立即删除。对逾期未按要求进行清理的网站,将依法予以查处。
索尼音乐法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被点名的音乐作品主要缺一块到文化部审查备案的手续,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据其介绍,进口音乐作品的数量以万计,每一首歌都要提供歌词译本、填写相应表格,这一审批程序,必然会给唱片公司增加不小工作量。同时歌曲上网时间也受制于审批速度,这对网络音乐市场必将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