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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1月10日表示,中国提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有理论上的问题、有现实的问题;土地政策参与调控既有直接性也有滞后性。
他是在国土部今日举行的2010年土地例行督察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
甘藏春称,利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是中国特殊国情、特殊历史阶段的一个特殊现象。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主要是政府主导型的经济模式,特别在地方更明显。
他表示,运用土地政策参与调控,土地政策在中国又有制度优势,城市土地是国家所有,掌握在政府手里;土地也是重要的生产要素,这也是传统经济学的三要素:劳动力、资本、土地。所以这两种特点决定了有可能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
他还表示,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有几个界限:土地政策始终是服从配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是一个辅助性手段,主要还是货币政策、财政政策。
此外,土地政策参与调控既有直接性也有滞后性。等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上现代金融体系的完善,土地政策也将会退出调控,恢复土地政策本身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