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重庆获准征收房产税 市长曾透露税率为1%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0日 13:33  经济观察网[ 微博 ]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尽管重庆不是房价最高的城市,但重庆政府已经获得批准,开始试验对商品房征收特别房产税。

  2011年1月9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重庆政府工作报告中透露,“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另据新华社消息,重庆政府开征特别房产税的计划,已经获得财政部原则上的同意,具体实施方案由重庆政府制定,并上报财政部备案。目前,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2011年的第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重庆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重庆市特别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或称草案),将由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共同商定,并由重庆市地税局执行。

  目前重庆市特别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未有公布,但关于具体的征收方案的传言,已经有较多的版本。其一是按照重庆市商品房均价为标准,来界定高档商品房的范围,每年对其以不同的税率征收;其二是按照商品房的面积,来区分商品房的档次,对其征收不等的税额。

  在此之前,黄奇帆2010年接受媒体采访时候,透露过重庆特别房产税的征收思路:主要针对高档住宅,先对别墅、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房子”和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开征;按面积计,实行累进税率;每户家庭拥有普通住宅超过四套,可能被征税;外地人炒房,亦可能被征税。

  另有媒体报道称,黄奇帆曾在公开场合表示,计划对高档商品房征收1%的房产税。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