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李 玫 通讯员 袁 旭)昨日,记者从深圳检验检疫局获悉,自2011年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启用具有更强防伪功能的检验检疫证单,同时检验检疫机构将停止签发旧版检验检疫证书。2011年1月1日之前签发的通关单,在其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据深圳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新版检验检疫证单在纸张、底纹、油墨、条形码等方面增强了防伪功能,能更好地防范不法人员伪造检验检疫证单,便于进口国或地区以及有关部门辨别真伪,保证我国出口货物在各国或地区口岸顺利通关,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但证单的格式内容、检验检疫印章以及证单的签发流程、使用方式、通关模式等均未作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