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社研究院副秘书长杜培枫博士
企业的竞争能力受制于多种内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最可怕的是资金链出现不可预知的问题。
比如现金流短缺,抑或应收账期被客户拖得太长,出现了沉淀性的呆账与死账。当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网络商业与贸易逐渐蚕食线下交易总量时,对诚信的把控和对资金回款的控制就越发显得重要。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对如此繁杂的市场,安全性是其首要考虑的问题。
不能因为安全而阻滞互联网商业的发展。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支付服务分工的不断细化,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技术提供支付服务业务,所以金融市场中催生了第三方支付特定的中介力量,担当大型金融机构不敢、不屑涉足的C2C、B2B、B2C等领域。由于支付流程发生了改变,第三方支付更好地起到了支撑诚信的担保作用,进而也就降低了网络贸易的风险性。
可以看出,第三方支付所体现出的优点在于:第一,提供的应用接口程序集成了各家银行的结算通道,方便贸易双方资金流的正常流转;第二,支付平台界面的简易特色,更有利于使用者的操作与应用;第三,第三方支付降低了银行和客户、客户与客户之间的交易风险,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正是基于第三方支付的市场潜在能力,央行分别在2010年6月和12月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规范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运营体系,这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重要的金融产品变革的标志。
值得深思的是,非金融机构提供的第三方支付服务,与银行业形成了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它们拓展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的广度和深度,繁荣了网络交易和移动交易量;反过来看,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网上银行及网上支付注定在将来形成激烈的竞争,甚至不排除前者取得银行牌照、变身零售银行的可能。而银行业强力推荐自身的网银业务就是培育将来能够参与竞争、拥有市场话语权的重要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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