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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与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0年12月15日起至2011年12月15日止,对进入超市的农产品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粮谷类、经济作物、水(瓜)果类等农产品,植物检疫收费标准降低20%;大中家禽,动物检疫费收费标准降低20%;农产品,卫生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降低20%。《通知》明确,停止自治区和地级市收取的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提成比例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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