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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费优惠促粤企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4日 08:41  南方日报[ 微博 ]

  南方日报讯(记者/牛思远通讯员/岳佳综)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培育和扶持自主创新100强企业发展”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价格政策的导向作用,省物价局近日出台了包括实行部分经营服务型收费优惠政策,实施水价、电价优惠政策,实行差别定价政策,优化企业发展价费环境,提供全方位价格服务等多项价费政策措施,力促自主创新100强企业发展。

  经营服务性收费最低五折

  据了解,省物价局近日出台了一系列经营服务型收费优惠政策。根据政策规定,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自主创新100强企业五折缴交(上限收费标准五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收费、防雷检测收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费、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同时,语音(音频)电路租用收费、数字数据电路(DDN)租用收费、数字电路租用收费、帧中继业务租用收费等项目,则按照七折缴交(上限收费标准七折)。

  对于100强企业应缴交的其他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收费标准省规定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费。

  优化企业发展价费环境

  已实现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网同价的地区,对企业使用基本水价部分,在现行分类水价基础上优惠10%;各地已实施的优惠大于10%的应继续执行,优惠幅度低于10%的调整为10%。尚未实现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网同价的地区,对相关企业中的经营服务行业,使用自来水基本水价按工业用水价格执行。

  同时,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试点企业的输配电价原则上按交易所在地电网企业平均输配电价扣减电压等级差价后的标准执行。

  对受法律法规特别保护、符合国家鼓励政策的专利药品、创新药品以及质量或标准明显优异的药品,按照药品创新程度,适当放宽期间费用率和利润率控制标准定价。

  省物价局将编制自主创新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标准》手册及公布我省强制性培训收费目录。对未列入手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没有列入强制性培训收费目录的项目,自主创新企业有权拒缴。

  此外,充分利用广东价格指数平台,优先发布与自主创新企业相关的各类价格指数,引导企业调整生产规模、经营策略和投资方向,提升竞争力。主动为企业提供成本分析、价格评估以及价格政策咨询等服务。

  ■链接

  100强企业今年销售预计超6500亿

  昨日,由省科技厅、省经信委和省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的“2010年广东省自主创新100强企业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行。发布会上公布2010年广东省自主创新100强企业名单,并明确将对这些企业落实创新扶持政策,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抵扣等优惠政策的落实。

  省科技厅副厅长龚国平介绍说,这100强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能源与环境技术和现代农业领域,多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有效带动相关产业的集群优化发展。100强企业总资产规模1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约占44%,近3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8.9%,预计2010年销售收入超过6500亿。

  此外,这100强企业的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6.1%;从事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近20%;截至2010年6月,自主创新100强企业累计获授权专利39311件,其中发明专利18329件。省科技厅、省经信委将从支持其开展技术攻关、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徐林谢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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