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如笔,生活如画——成都用十年的时间为城乡居民描绘了一幅安居乐业的图画……
十年来,成都市住房保障工作孜孜以求,实现了城乡“无缝覆盖”。明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成都市住房保障工作迈上了新征程,随着这一工作的深入推进,成都将为中低收入家庭勾勒出一幅更加美好的“幸福画”。
■本报记者韩清华■马林楠
一张纸、一支笔,就能勾勒出一幅城乡居民生活“幸福画”。成都市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这一图画——住房保障、城中村及危旧房改造、东郊工业结构调整与惠民工程、城乡物业管理等多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为成都百姓打造了真正的幸福生活。
成都的住房保障制度作为成都创建和谐社会的一面旗帜,以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创建最佳人居城市为目标,率先在全国实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改革的突破——成都住房保障不是简单的解困安居,而是建立了城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让城乡居民真正安居乐业,幸福生活。
据了解,2000年至2010年8月的十年期间,成都市通过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含城中村改造、东郊惠民工程)、修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单位投资的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等保障性住房、房改、农村安身工程等共解决101.3万户城乡家庭住房困难,修建和安置住房面积7222.1万平方米。
成都住房保障十年来,是如何不断创新、推进“全域覆盖”、完善城市住房保障性体系、真正做到把保障性住房建成了党和政府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对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十年上下求索实践与理论并行
“在实践中探索,在理论研究中推进,是成都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的‘两大法宝’。”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直言,在十年的保障性住房探索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研究、加强城镇公共住房制度研究、“夹心层家庭”住房问题对策研究等一系列理论成果的铺垫,为成都市“公共住房制度”浇注了深厚的根基和营养。
成都市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城乡住房保障,认真落实国务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加快建设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大学生租赁公寓和农民工公寓等公共租赁住房,积极解决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农民工等阶段性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对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应保尽保;对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按照面向社会、提前登记、按需建设、保证供应原则,确保今年登记、明年交房。深入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积极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鼓励和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2010年,中心城区新开工建设约2000套廉租住房、约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4000多套限价商品住房。预计2010—2012年,成都将建设并交付使用廉租房共18427套。
“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力度,大力解决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等阶段性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狠抓廉租住房保障‘落实’,尽力做到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应保尽保’,并最大限度满足低收入家庭实物配租的需求;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让生活在城市里的每一位市民,共享城乡繁荣、圆梦安居。”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铿锵有力地表示。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七年之久的成都,城乡一体的协调发展,成为成都人七年奋斗历程的点睛之作,为成都向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宏伟目标迈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新时代形势之下,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城乡居民住有所居,成都再一次许下了庄严承诺:“成都市住房保障要适应新形势,适应‘统筹城乡、全域成都’的要求,要与时俱进,把保障性住房全面覆盖至阶段性住房困难者,覆盖至郊区(市)县。”
创新保障体系 实现“无缝覆盖”
按照成都市的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实现住房保障的全域覆盖,是成都市房管部门的不懈努力……业内人士称,住房保障制度的全域覆盖,让城乡住房保障管理实现了一体化,这更是让城乡住房保障的统筹推进,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成都市住房保障从城区率先起步,如今已实现郊区?市?县住房保障工作全面提升。一是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郊区?市?县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加大对郊区?市?县保障工作开展的督查力度,督促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从组织机构层面确保住房保障工作有力推进。二是在成都市房委办增设住房保障处,具体负责区?市?县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和督察工作。与此同时,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牵头,目督办、财政、发展改革委配合,对部分住房保障工作基础薄弱、程度较严重的区?市?县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和督察,夯实住房保障工作基础。
据悉,为了实现“全域成都”的住房保障均衡发展,成都房管部门重拳出击,从摸清家底夯实郊区(市)县住房保障基础工作,到健全管理机制向郊区(市)县倾斜;再到依托“民生工程”推进确保郊区(市)县的住房保障扩面……
为适应“全域成都”的发展要求,成都市把保障性住房全面覆盖至阶段性住房困难者,覆盖至郊区乡镇。时间上,从长期住房困难户延伸至阶段性住房困难户——在做好城市长期困难户家庭住房的同时,向大学毕业生、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员工以及高级专业人才等阶段性住房困难户,伸出了援助之手,加大住房保障的支持力度,把更多的进城务工农民、失地农民、拆迁户等纳入保障范围。空间上,从五城区延伸至郊区县——向五城区以外的郊区(市)县扩展。
“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由政府提供公共住房保障,可租提供补贴,可买房价大大低于商品住房。”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梯级保障,让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
成都市在不断建立和完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的同时,全方位覆盖群众的住房需求,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形式,满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需求,实现了民生工程的内核。
在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方面,成都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和措施的改进、丰富与完善,创新性地提出“按照标准、提前登记、按需建设、保证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发展理念,明确表示,只要符合条件的申购户不挑不拣,保证供应。
成都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强化了政府在住房领域应当履行的社会公共职能,住房保障制度更加全面系统,实现了住房保障的无缝覆盖。同时,兼顾了效率与公平,实现了社会保障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既有利于政府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又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
成都住房保障工作让全域成都“一盘棋”。相关负责人说,通过今年对成都郊区(市)县住房保障工作的重拳出击,郊区(市)县的住房保障水平有了一个整体提升,将会有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在政策阳光的“普照”下,圆“安居梦”。
加快城乡统筹实现“住有所居”
近年来,随着成都市委、市政府实施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战略部署的深入推进,制定了“保障低端、调控中端、引导高端”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住房资源的机制,着力建设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全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在成都这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里,一批批公开上市的“居家福地”、“东方丽苑”等经济适用住房已面向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销售。
业内人士表示,“公共住房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保障多元化”、“租金补贴”、“为民办实事”……住房保障制度为成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这项旨在全方位覆盖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举措在全国尚属首例,其经验值得全国借鉴。
2009年,住房保障工作在全国一路领先的成都,对住房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住房保障的动态跟踪服务,大学生租赁公寓的建设,信息化建设的与时俱进,保障服务的不断优化,体系政策的不断完善,更体现出成都住房保障的“全覆盖”,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圆了“安居梦”。
在2008年高新区大学生租赁公寓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5月,成都对大学毕业生租赁公寓的政策进行调整,出台了《关于大学毕业生租赁公寓的实施方案》。与此同时,针对产业从业人才、低收入教师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居住需求问题,成都还出台相关政策,采取修建“高级员工公寓”、集中建设教师住房、鼓励农民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多项措施,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截至目前,成都中心城区已建成了30.7万平方米、6000余套员工公寓。
多年来,成都市对廉租住房工作高度重视,率先在全国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成都还确定了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两种实施方式:发放租金补贴、提供实物配租,将廉租住房保障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记者了解到,成都经济适用住房大规模开发建设始于2004年,2006年政府又提出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按照标准,提前登记,按需建设,保证供应”的原则,加大了住房保障力度。
早在2006年8月1日,成都市就出台了《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及两个配套文件。此后,相继出台并实施《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关于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进城定居的实施办法》等多个文件。2008年,成都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范围从城市居民延伸到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在全国开了先河。
为改善在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住房条件,成都市出台一系列政策。2008年4月24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出台《关于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只要在城镇具有稳定职业,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并首次在城镇购房的成都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有资格申购经济适用房。
从低保户到夹心层再到打工仔,在他们身上实现的一个个“安居梦”,成为了他们对这座城市幸福的体会,看着自己的新房逐渐成形……这些镜头,缩影了成都住房保障制度建立的全过程,实现了“人人有房住”的目标。
成都正在以“住房保障”为半径,画着一个圆,填满老百姓的“安居梦”,构建“全域成都”和谐人居,大步向“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