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闻出版总署规范汉语出版物 禁止生造非中非外词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2日 02:18  东南快报[ 微博 ]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通知称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汉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和纯洁性。通知指出,汉语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外国语言文字的翻译应当符合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惯例。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宗新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