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0日讯 (记者 苏琳) 2010年,民建中央将《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列为重点调研专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主席亲自负责,日前形成调研报告。
民建中央认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分析当今世界经济格局大变革、大调整趋势,着眼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际金融危机为全球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机遇和挑战,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逐步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有利于扩大就业、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无论是从美国、日本等国家的经验看,还是立足我国当前实际,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都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科学、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报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条件和必要性;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三部分提出了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建议。
1、我国已具备基础条件,应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我国部分领域的科技水平已经跻身世界先进行列,市场空间巨大。目前世界各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在不少领域的技术研发启动较早,有的与国外差距很小甚至同步,部分领域还具有领先优势。在光伏电池、太阳能硅材料、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燃料乙醇、物联网、电动车动力电池等行业,我国都具备很强的竞争力和相当大的发展潜力。
2、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品缺乏统一、权威的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标准和示范推广机制。地方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和外延存在不同划分标准。(2)地方投资冲动强烈,都想在“抢先发展、先行先试”中争取主动,从全国范围来看,产品的市场容量还比较有限,存在出现新的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的隐患。(3)缺乏关键技术,许多核心元器件和重要基础件严重依赖进口。科技资源难以整合,综合利用效率低,科技成果市场化程度差,经济、科技“两张皮”现象突出。(4)市场发育程度较差,缺乏有效国内市场需求。(5)产业投资体制尚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中央和地方的科技投入缺乏有机衔接。资本市场不完善,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创新和创业投资的环境急需改善。(6)体制机制不配套、不完善,一些重要领域改革滞后,政策在具体实施中还未落实。
3、对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建议。(1)科学界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内涵,尽快出台国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协调和分工协作,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的决策机制。构建分层次、分区域、分领域、分类指导、差别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布局和发展政策体系。(2)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根据各地产业基础、现有条件、市场前景等合理布局,切实考虑东中西部各地区的差异,引导地方发展符合经济规律的行业,实现错位发展,避免新一轮低水平重复建设。(3)着力培育和创造国内市场需求,在市场准入、示范应用、政府采购、财政补贴、市场秩序等方面加大扶持,引导培育市场消费,加大政府优先采购力度。(4)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保护企业自主创新、科技创业的源动力。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完善产、学、研、用密切合作的渠道和机制,加快研发成果的产业化。(5)加大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设立配套专业,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着力在科研院所和企业内自主培养起一批创新人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研究团队,优化人才结构。(6)拓宽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鼓励地方设立和引进风险投资基金,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直接融资,鼓励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7)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机制创新。消除行业垄断和体制壁垒,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兴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搭建共性技术和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聚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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