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股市20年”系列评论之三
康柏华不仅应该成为“市场有风险”的一块警示牌,更应该成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小股民利益的一块惊堂木。
1992年,正是中国资本市场的草莽时期,上海在发行股票认购证后出现了让全城为之疯狂的股票热,一些还对股票懵懂的市民不由自主地卷入其中。上海证交所为了推动市场活跃,积极探索放开股价控制,让股价自由浮动,但是,谁也没有料到,一个叫康柏华的市民却因此而成了中国资本市场的第一个“血祭者”。
1991年11月,康柏华买了500股延中实业股票,在1992年该股放开股价前夕抛了出去,赚了1000多元。没过几天,延中实业因放开股价而猛涨,康柏华好不懊恼,4月上旬,他在高位又购进一笔延中实业,但是却正好遇到股价见顶回落,连连下跌的股价使他的账面财富缩水了6000多元,这在当年可是一笔大钱。在上海股市全面放开股价的前几天,康柏华在家中自缢身亡。1992年5月15日,上海的媒体报道了这一消息,全城为之震惊。
对于康柏华,我们可以认为他不够坚强、不够理性。因为在他去世后没几天,上海股市就推出了全面放开股价的措施,股价再一次急剧上升,他不仅可以实现解套,还能赚上一笔。通过这个事情大家意识到,小股民需要增强自身风险意识,在快速推进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也需要增强对小股民的保护。
但遗憾的是,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偏重于融资机制发挥的时候,其面向普通民众的投资机制受到了扭曲,少数人获得了暴利,更多人的权利却无从保障。这种情况,在近几年的市场上愈演愈烈。例如,创业板市场开设以后,大量创业板公司高价发行,使市场得到了“创富板”的称号,但是创富的只是创业板公司高管的“专利”,千千万万默默无闻的投资者成了向这些高管输送财富的“垫脚石”。
在中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小股民利益保障机制的建设却存在一定的盲区。尽管市场一直在宣传“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理念,但由于政策导向已经偏向于为上市公司融资服务,上市公司进入市场圈钱如鱼得水,甚至欺诈事件也层出不穷。但即使是在造假事件被揭露以后,小股民的索赔却一直困难重重。1998年红光欺诈案发生以后,小股民的诉讼请求被法院拒之门外。虽然这一状况现在已有所改观,但小股民要想维权,仍然困难重重。
康柏华逝去已有多年。他不仅应该成为“市场有风险”的一块警示牌,更应该成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小股民利益的一块惊堂木。
□周俊生(上海 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