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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务人员收入不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5日 08:30  南方日报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昨日说,为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正在全国推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待遇水平的措施。

  这位负责人说,“让群众得到实惠,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是现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医务人员是医改的主力军。围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包括定岗位、定编制等内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对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方面规定了多项具体措施。它们是:

  一是明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同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制度同步落实到位。通过这一举措,有效稳定住广大基层医务人员队伍。

  二是体现绩效,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通过这一举措,充分调动和保护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提高地位,政府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责任,机构运行和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有了保障,彻底改变了过去医务人员靠卖药、创收维持收入水平的状况,使医务人员安心为群众提供服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提高业务水平。通过这一举措,提升医务人员自身价值和社会地位。

  另外,上述补偿机制明确了对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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