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局党委要求近期各基层组织对发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建网联工程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四项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及方法
1.时间:11月5日前
2.自查方式:由局属各党组织对近期党建四项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和检查。检查要突出重点,注重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重点是在各项工作中有什么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是什么。
二、自查的主要内容
(1)发展党员工作:
①“十一五”以来发展党员的情况,特别是去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规定落实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对制定“十二五”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的建议。
②发展党员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按照“群众推荐、党委考察、投票决定、全程公示”的要求进行,发展党员的各项程序、手续是否完备;
③新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新党员质量是否得到保证;
④是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认真执行“两推一讲”制、公示制、票决制、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
⑤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是否经集体研究,会议记录是否完整,审批等有关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⑥是否存在因党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审批、预备党员转正超期的情况。
⑦是否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台帐,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是否能够落实。
⑧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列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党员的比例是否合理。
(2)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①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②是否做到了按时足额收缴,并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
③党员(重点是离退休党员)党费收缴基数、比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④是否单独建立了台帐;
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后,是否按新的工资收入收缴党费。
(3)党建网联工程工作:
①是否划分网格,绘制网格分布图,制作党建网联特色版面,明确网格责任人及职责,建立各项制度;
②是否实行党员联户,建立党员联户档案,是否有活动记录;
③是否成立单位和单元网格共建机构,会议记录是否完整;
④建立完善网上e支部和党员信息库,并且有专人负责;
⑤创建“五型”党组织的情况,是否成立领导组和工作机构,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哪些活动;
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所属党组织是否设置了党员先锋岗、示范点、责任区,并有活动记录;
⑦是否选树了典型,并有宣传报道情况。
(4)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①是否有党员活动阵地,学习园地和特色版面;
②是否严格执行了“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党建规章制度,并且有相应的档案资料;
③开展党员学习培训情况特别是远程教育培训情况,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4次;
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哪些创新举措,党组织和党员中有无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有关要求
自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和分析本单位四项工作的情况,形成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自查报告,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0年11月7日前报局人事科。随后局党委将对以上四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