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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皓不起诉李鸿文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4日 03:02  深圳商报

  网事 追踪

  【深圳商报讯】(记者 张 琨)因认为一篇媒体评论曲解其原意,有“网络红官”之称的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不仅在微博上打起了嘴仗,还准备于本周起诉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和刊登该评论的《中国青年报》;但就在网友们“围观”和等待时,伍皓却在微博上宣布放弃对李鸿文起诉。

  事件的起始要追溯到上周《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在《中国青年报》刊发的名为《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评论,文中提到“云南一位在网络中享有盛名的官员却借机发帖‘……我们对每一起拆迁维权的围观和声援,实际上都是在鼓励更多的对抗这又必然会制造更多的鲜血和悲剧……’”,在这篇评论里李鸿文不点名地批评了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针对强拆发表的微博,认为他是在支持“强拆”。

  伍皓认为李在文中侵犯了其名誉权。他认为,“我觉得他通过断章取义……我没有那个逻辑,也没有那个意图,他完全就是曲解了我的意思。”

  随后,伍皓很快就发私信给李鸿文,声称正式以名誉侵权起诉他和中国青年报,分别索赔10万元,并已全权委托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对于伍皓的起诉,李鸿文当即将伍皓的私信公开,并表示不怕,欢迎打官司。

  事件牵涉到“拆迁”这一敏感话题,快速引起众多网友的“强力围观”。但到12日晚上9时许峰回路转,伍皓突然发表微博宣布取消对李鸿文的起诉,放弃的原因是“领导让我以最大的宽容对待李鸿文对我的故意曲解。” 截至昨日,伍皓已在微博上删除绝大部分关于此事件的博文。

  而另一位当事人李鸿文在风波告一段落后也采取了“冷处理”的态度。他对微博上网友的问题没有进行回应,也拒绝了多家媒体采访,他称事情闹到这种地步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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