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彬 何珍 许才芳 通讯员 榕公宣 榕警)昨日,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福州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11年1月22日起,在原有“四纵四横”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段的基础上,延伸了16条路段和7座大桥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
2010年3月,福州市公安局曾发布消息,福州市区限制超标电动车上路,将逐年分区域分步骤实施:今年在鼓楼区域内限制通行,2011年扩大到二环路以内区域,2012年再扩大到三环路以内区域。
本次延伸限制通行的路段
往东延伸限制通行路段3条:
塔头路(西起东大路六一路口,东至连江北路塔头路口),福新路(西起五一北路福新西路口,东至连江北路福新中路口),福马路(西起古田路六一路口,东至连江中路福马路口)。
往南延伸限制通行路段7条:
连江中路(北起国货东路连江中路口,南至江滨中大道连江中路口);六一路(北起六一路古田路口,南至上三路六一南路口);八一七路(北起八一七路古田路口,南至江滨中大道八一七南路口);白马路(北起白马路乌山路口,南至江滨西大道白马南路口);西二环南路(北起工业路西二环南路口,南至江滨西大道西二环南路口);国货路(东起连江中路国货东路口,西至八一七中路国货西路口);工业路(东起八一七中路国货西路口,西至杨桥西路工业路口)。
往西延伸限制通行路段3条:
杨桥路(东起杨桥路白马路口,西至洪山大桥杨桥西路口);乌山路(东起古田路八一七路口,西至江滨西大道乌山路口);上浦路(东起工业路上浦路口,西至江滨西大道上浦路口)。
往北延伸限制通行路段3条:
铜盘路(南起华林路北大路口,北至北环西路铜盘路口),福飞南路(南起铜盘路福飞南路口,北至北环中路福飞南路口),华林路(南起华林路六一路口,北至北环中路华林路口)。
限制通行大桥7座:
洪山大桥、金山大桥(含引桥)、尤溪洲大桥(含引桥)、三县洲大桥(含引桥)、解放大桥、闽江大桥、鳌峰大桥。警方特别介绍,限行的7座大桥限行路段是从桥南(仓山辖区)地段开始,禁止超标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桥通行。
限行措施
限行路段上允许横穿
电摩闯禁行罚50元 摩托车闯禁行罚150元扣3分
警方介绍,在以上限行路段和大桥(含引桥)允许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通行。对于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在限行路段和大桥(含引桥)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允许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横穿。
违反上述规定在限行路段和大桥(含引桥)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超标准电动自行车闯禁行,将罚款50元,未携带合法来历证明的(购车发票),警方将予以扣车审查。摩托车闯禁行,罚款150元扣3分。限行的摩托车,包括二、三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