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有2939家外贸出口企业被批准参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占全省试点企业的59%。上述试点企业自2010年12月3日起可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自2010年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以来,青岛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平稳较快增长,截止到11月,青岛市进口项下人民币结算量超过45亿元。从全省的情况看,此次获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4973家,涉及纺织、医药、化工等多个行业,截至11月底,近400家涉外企业累计办理人民币跨境结算257.7亿元,业务涵盖全球6大洲34个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