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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为实施《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出台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4日 03:57  金融时报

  牛娟娟

  本报北京12月3日讯记者牛娟娟报道为配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见三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公布实施。

  《实施细则》指出,《办法》所称预付卡不包括:仅限于发放社会保障金的预付卡;仅限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预付卡;仅限于缴纳电话费等通信费用的预付卡;发行机构与特约商户为同一法人的预付卡。

  《办法》第十条所称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包括直接持有申请人的股权超过50%的出资人;直接持有申请人股权且与其间接持有的申请人股权累计超过50%的出资人;直接持有申请人股权且与其间接持有的申请人股权累计不足50%,但依其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出资人。

  《办法》第十条所称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包括直接持有申请人的股权超过10%的出资人;直接持有申请人股权且与其间接持有的申请人股权累计超过10%的出资人。

  对于广受关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施细则》规定,支付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其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未明确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支付机构可以按照市场原则合理确定其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支付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披露其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支付机构有互联网网站的,还应当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进行披露。支付机构调整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的,应当在实施新的支付业务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之前按照前款规定连续公示30日。

  《实施细则》指出,《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所称客户合法权益保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对客户知情权的保护措施,明确告知客户终止支付业务的原因、停止受理客户委托支付业务的时间、拟终止支付业务的后续安排;对客户隐私权的保护措施,明确客户身份信息的接收机构及其移交安排、销毁方式及其监督安排;对客户选择权的保护措施,明确可供客户选择的、两个以上客户备付金退还方案。

  《实施细则》还对《办法》中所称反洗钱措施,支付业务设施,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支付机构申请续展《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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