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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政府主导,农民被动”的第一条道路和“政府退出,农民自主自发”的第二条道路不同,中国应走“第三条道路”,也就是“规划主导、农民主体”。具体就是,只要空间符合规划,不管集体还是国有,都可以平等进入市场,农民分享土地收益。
详见B04访谈·刘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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