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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300家基金会没有网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 13:06  财新网

  有16个省份的民政部门,没有在网上公布基金会年报信息;有的基金会年报,甚至单单缺了公益支出表

  【财新网】(记者 杜珂) “全国基金会的信息披露情况很差。”基金会中心网理事长徐永光说,截止到12月1日晚,全国在民政系统登记注册的2011家基金会中,有1300家基金会没有网站、800多家基金会电话联系不上。

  徐永光是12月2日在“点亮中国,传递大爱,了解你身边的基金会、支持你信赖的基金会”的公益活动中透露的。

  近半年来,基金会中心网通过采集全国民政部门披露的基金会信息以及各基金会网站,发现有16个省份的民政部门没有在网络上公布基金会的年报信息,有的基金会年报甚至单单缺了公益支出表。

  而且,20%的基金会年报存在逻辑性错误,比如空白年报、题文不相符的年报、重复无效的年报,以及信息残缺(比如缺少公益支出表)的年报。

  “甚至有一些地方民政部门明确表明,不能提供基金会的信息情况。”徐永光介绍说,有的基金会认为基金会中心网没有这个资格,有的要求出示“红头文件”,有的提出是商业机密,不能提供。

  目前,基金会中心网共收录了全国2010家基金会的名录信息,基金会基本信息的覆盖面约为70%;收录了806家基金会的年报信息,覆盖面约为30%。基金会的基本信息包含基金会注册时间、原始基金数额、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Email、联系地址等。

  “这固然和政府部门以及基金会对信息公开为法定强制性义务的认识不到位有关,更和政府管理部门管理不到位有关。”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认为,“最终是受制于基金会现行运行体制。”

  中国200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了基金会履行信息发布的义务,登记管理机关对不履行该义务乃至公布虚假信息者,给予“撤销登记”的惩处。

  2006年民政部下发的《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进一步规定,基金会应当向社会公布其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募捐活动信息以及资助项目信息,对于不予登记以及不实的,登记管理部门惩以“责令改正”以及“罚款”。

  “基金会披露基本信息、年报应为法律强制性行为。”贾西津说,但民政部门对基金会的年检,属于行政意义上的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财务监管相差很远。

  在美国,所有部门每年都要向税务部门填报十分详细的税务报表,税务部门将减免税的公益部门的税务情况给予公开。美国公益部门公开的信息,会明晰到每笔款项于何年具体捐赠给了哪个国家的哪个机构。

  在贾西津看来,民政部门的监管责任还受制于基金会现行运行体制,对于那些有行政级别以及渊源历史背景的基金会来说,民政部门和他们更多是政府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如何惩处这些基金会不履行信息公开的行为,民政部门并没有足够的权限和机制。

  “解决这一问题,有待于所有的基金会都能够成为独立运作依法管理的法人。” 贾西津称,所幸的是,已有一些行政化的基金会认识到了“透明为王”的趋势,开始了自我透明的努力。

  基金会中心网成立于2010年7月8日,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等35家基金会发起,以“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基金会财务收支及资助项目和捐款信息公开平台”,自求全行业网上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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