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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枉法足以抵消万次普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 03:09  广州日报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这一天,全国各地的司法部门早就开始行动,比如,法制办提前下发法律知识学习资料,组织普法考试,并在办公大楼门前或大街上拉横幅、贴标语;按惯例,到时公检法司等机构还会派人在闹市区散发普法资料,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

  自2001年第一个法制宣传日以来,10年普法的效果不能说没有,但绝对谈不上满意。究其原因,并非宣传力度不够,而是有关部门边普法边枉法,枉法的负效应冲抵了普法的正效应。比如,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但近期却发生了一些严重背离法治精神的事件:宁夏吴忠市公安机关充当权力打手,跨省抓捕举报人;江苏无锡市劳动部门有法不依,收到市民的“不为人民服务”锦旗;福建省屏南县财政局为“官二代”量身定做“一个人的招聘”……这些,都严重动摇了公民对法律的信任。

  建设法治国家,不是法制宣传日几天的宣传、考试就能奏效的,要靠司法部门以身作则,靠媒体和公民对各种违法事件不遗余力的追击。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我们的法治环境才会逐渐改善。 (王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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