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时评■本报评论员徐冰
以行政干预的方式抑制物价上涨和通胀的做法,正在引起巨大争议。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发表《要正确理解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政策措施》一文,为近期出台的行政干预物价等措施辩护,否认目前的干预措施是向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回归。
发改委的文章,从现实需要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论证当前政策措施的合理性、合法性。但正如角度各异,看到的问题也各异。旗帜鲜明地反对行政干预市场的许小年教授,其文章直指相关行政措施涉嫌违反《价格法》,却也并不是毫无道理。总体判断,这场争论对于政策执行不会有什么结果,充其量,相关部门在出台新的措施以及在既有措施的运行上会更加谨慎,以避免出现明显的失误。
应该说,对行政手段可能遭到质疑,有关方面还是有所预料。所谓“必要时”才启动“临时”价格干预,限定词的频繁运用,足以说明是在有意与计划经济划清界限。但强势政府如果伴以历来的制约虚弱,必定引起各方猜忌与担心。有媒体报道,有关部门已经明确与食用油龙头企业“打招呼”,在明年“两会”之前,小包装食用油价格不再上调。尽管这只是非正式的做法,但考诸中国的现实,如此“非正式”和正式,几乎没有什么区别。而这种做法,恰恰典型反映了行政与市场关系的扭曲。
在当前的形势下,采取一定的行政手段以干预价格可以理解。但此种认识并不是表明目前价格涨势出现失控苗头而不得不采取行政干预应对,而是在当前的货币政策之下,除了行政手段,有关部门没有其他更好的应对通胀的办法。在此问题的认识上,我们同意许小年教授的观点,利率和汇率不动,抑制价格上涨和通胀,也就只能寄望于存在巨大争议的行政干预。
市场经济是否就表明,有形之手绝然不能伸出来,这样的理论争议不是问题的关键。此番国家有关部门对抑制价格上涨采取行政手段,我们表示理解。但必须指出,其最终效果值得怀疑。目前,蔬菜等食品价格出现小幅回落,此种情况可以看作是行政干预产生了效果。可是,据此认为此番通胀可以通过行政干预予以控制住,结论显然尚早。此轮通胀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供应上并没有出现明显短缺,供需失衡并不是价格上涨的因素。这突出地表明,国际、国内宽松的货币状况,应该是通胀的根本诱因。而在此环境下,利率和汇率不作调整,也就从根本上模糊了价格信号,丧失了控制通胀的先机。
自然,加息和人民币升值会引发热钱流入,但通胀也为人民币升值带来压力,同样给予热钱明确的价值指示。由此,在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速、保持适度的货币投放的情况下,应该在汇率和利率上,予以放行,向市场释放明确的价格信号,逐步、可控地使货币以及商品价格,回归其自身价值。
当前我们的货币政策,显得过于谨慎,虽然上个月进行了加息,但不足以对通胀态势有所触动。这使得行政干预物价的做法不仅面临道德困境,也面临重大的技术缺陷——行政干预的确是临时的,因其本来就不是应对通胀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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