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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拘捕何时散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 08:29  时代周报

  于德清

  2010年行将过去,“跨省拘捕”却并不甘心退场。

  11月23日,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民警赴甘肃省将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刑拘。王鹏此前多次发帖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马晶晶父亲系宁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母亲系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

  如果,有什么时代热词可以概括公权力对网络时代公民表达权的侵犯,那就是“跨省拘捕”。从公安进京拘记者,到跨省拘捕发帖举报当地违法占地的网民,再到进京拘捕作家谢朝平,参与到“跨省拘捕”行列的地方警察们前赴后继,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如今再多一出跨省拘捕的闹剧,似乎也并不超出人类理性认知的范围之外。

  跨省拘捕的荒诞已经成为社会的常识,当然,剧情也日见老套。这部闹剧的基本模式是这样的,公民发表了不利于某地方或某官员的言论,然后,地方上的警察就准备好了罪名和手铐出场。由于很多地方警察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与想象力,他们罗织的罪名都是基本相同—诽谤罪。好在渭南警方还是有点素质的,以经营非法出版物的罪名,进京抓了谢朝平。当然,这又让公众多费了一番口舌,去批驳其罪名的荒唐。

  这次宁夏警察赴甘肃拘捕诽谤者,与以往不同的是,背景多了官二代以及“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一个地方官二代公务员考试涉嫌作弊的问题,居然和国家利益联系在了一起。真不知道,他们的逻辑是如何打通的。显然,有些地方的警察的行为是不需要大脑和良心指挥的,因为他们是用手铐在进行思维。只要手铐一旦铐上,那么,似乎一切都能自圆其说。这背后除了权力的胡来,除了基层官吏和警员的无法无天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了。

  对于以诽谤罪等名头出现的跨省拘捕,中央层面也并不是没有明确的表态。今年8月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就下发通知,将诽谤案件的批捕权上提一级检察院审批,并指出,各地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能把对个别领导干部的批评、指责乃至过激的言语当做诽谤犯罪来办。有关部门和司法机构,也三令五申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然而,这一切并不能阻止跨省拘捕一再发生。

  因此,跨省拘捕不仅仅是对法治原则和公民监督权的挑衅,而且,也是对中央权威的挑战。跨省拘捕的那些幕后主使官员,应该不是法盲,也不是没有政治智慧的人,他们之所以敢如此胆大妄为,恰恰是因为地方官员公权私用,并结成牢不可破的利益同盟。也正是因此,他们无惧于法律的尊严和上峰的惩处。至今,我们没有看到,那些跨省拘捕的主谋的利益受到实质性影响。当年,让警察进京抓记者的县委书记,免职之后级别未变,换个岗位仍旧被委以重任。而其他跨省拘捕案例的问责,也多是不了了之。

  当那些滥权者仍然混迹于官场,仍然在等候着东山再起之时,那么,跨省拘捕又怎么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复出于江湖?

  当然,拉出几个违规、违纪、违法的官员,掳夺了他们头上的“顶戴花翎”,可以平息一时的民愤,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解决跨省拘捕究竟应该怎么办?其实当局者未必迷糊,或许只是肯不肯做的问题。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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