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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超国民待遇终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 07:2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据《人民日报》报道昨日起,我国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至此,内外资企业税制实现了全面统一,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享受的“超国民待遇”被彻底终结。

  在改革开放初期,这种“内外有别”的税费制度,对吸引外资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这种税费制度越来越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产生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各界要求统一内外资企业税费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1994年以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房产税等原来内外资企业分设的制度均已先后实现了统一,仅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仍实行内外有别的制度。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目的并不是为了增加外资企业负担,而是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税收机制和投资环境,相信这一举措会得到外资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我国政府长期致力于为国外投资者创造更加开放、更加公平、更加便利、更加友好的投资环境,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诸多有利因素对外资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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