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墙外面是万里黄沙,大墙里面是一群年轻的傻瓜,除了悔恨还是悔恨,只想好好干早点回家!
——牛玉强曾经这样向亲友描述当时的监狱生活
27年前,18岁的他因为和朋友抢了一顶帽子并打了一架,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了死缓。
20年前,身患重病的他被保外就医,在京治疗期间娶妻生子。
13年前,当年判处他死缓的法律依据“流氓罪”被从刑法条文中永久删除。
6年前,监狱警察来到他家将其带走,重新投入监狱服刑。由于超时未归,他的刑期被顺延。他将因流氓罪在监狱里服刑至2020年。他将成为中国最后的“流氓”。
犯案
一顶帽子 付出死缓代价
本文的主人公叫牛玉强,1965年出生于北京,父母是北京某国有企业职工,生长在该国企家属院的牛玉强从小就和院子里的孩子成了朋友。而最终也是他身边的这些“发小”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
据1984年4月28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牛玉强的犯罪事实,第一起是1983年5月的一天,牛玉强和几个朋友在北京某地抢了一名路人的一顶帽子;第二起则是牛玉强和朋友与另外几个人打了一架,至于打架到底造成了对方什么样的伤害,当时的判决书上并没有法医伤害鉴定。就是根据这两起犯罪,牛玉强被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他的几个朋友则因为还有其他犯罪行为被判处了死刑,不久之后便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1984年底,年轻的牛玉强被押送到新疆石河子监狱,开始了他的监狱生活。
服刑 保外就医 阔别6年回京
就这样,牛玉强和近万名罪犯一起,努力地服从监狱的各种管理规定,积极争取减刑的机会。1986年4月,牛玉强因为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表现良好,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1990年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8年。
由于长期生活在条件艰苦的戈壁地区,加之超强度的体力劳动,牛玉强患上了严重的肺部疾病,并最终转化为空洞型肺结核。1990年11月1日,牛玉强因病被保外就医,回到了已经离开6年之久的北京,随即住进了医院。1991年夏季,由新疆监狱方面组成的保外就医考察组来到了牛玉强的家中,见到了在病床上输液的牛玉强。他的病情经评估,考察组作出了续保一年的决定。
巧合 新婚夜 “流氓罪”被删除
回来后第二年,病情仍未见明显好转的牛玉强和家人等待着监狱方面再次来考察。奇怪的是,监狱方面没有再派人到北京来。在此期间,每个月的月初,牛玉强都要在老父亲的陪伴下到北京市朝阳区某派出所,向管片民警汇报自己的思想及活动。而每当北京要举办重大活动或是发生了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时,民警也会照例来到牛玉强家,对他进行一番例行的问话和叮嘱。
1996年,身体已经明显好转的牛玉强经人介绍认识了来自河北的年轻姑娘朱某。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牛玉强就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全部告诉了这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姑娘,而此举也获得了朱某的认可。1997年夏季,牛玉强与朱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巧合的是,就在牛玉强新婚之喜的1997年7月1日,经过第四次修改之后的新刑法正式实施,当年被用来判决牛玉强的流氓罪被从刑法中永久删除。遗憾的是,当时牛玉强和他的新婚妻子都不知道这个消息。
“他是个老实人,从来不高声说话,更不敢与任何人发生任何冲突。”在朱某的眼中,丈夫牛玉强根本就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罪犯,只是因为年轻时不懂事,才会惹下这场牢狱之灾。据介绍,牛玉强一直没有找工作,一个原因是他的身体本来就不好,从事不了体力劳动。另外一个原因是,根据保外就医的条例规定,罪犯保外就医期间不得从事与治疗无关的其他活动。家里所有的经济收入就全部依靠朱某在外面打工的微薄收入。朱某说: “我们夫妻感情特别好,从没吵过嘴。他真的是把每一天都当最后一天来过的人。”记者在牛玉强所居住的街道和社区了解情况时,几乎所有人都会用“老实”来形容他。就连他所在的街道司法所领导在谈到牛玉强时,都说他“遵纪守法”。
变故 因迟迟未返回被列为逃犯
2004年夏季的一天,两名新疆警察来到了牛玉强的家,告诉他监狱曾经多次来信或是给北京警方发函要求他返回监狱,甚至两度在网络上通缉牛玉强,但是他迟迟没有返回,已经被列为逃犯,所以特地前来抓捕他。
牛玉强和妻子当时就傻了,自己明明就在家里呆着,并且每月都要到派出所汇报思想,怎么就成了逃犯呢?牛玉强的妻子匆忙来到派出所,找到了管片民警询问情况。当管片民警打开电脑时才发现,监狱方面确实曾经于1999年和2001年两次通缉了牛玉强。管片民警表示,根据改判后的判决书,他的余刑到2008年4月结束。若他表现好,还可以减刑早点回家。
离别 跪别妻子 叮嘱照顾家人
送走监狱警察和派出所民警后,看着翻箱倒柜收拾行囊的丈夫,朱某一屁股坐在地上放声大哭起来。泪光中,朱某看见丈夫笔直地跪在自己面前,同样流着泪叮嘱着她:好好照顾老娘,好好照顾孩子。而刚刚6岁的孩子根本不知道家庭即将发生的变故。虽然也有亲戚朋友劝牛玉强连夜潜逃,但是牛玉强没有同意。第二天早上,牛玉强在和妻儿挥泪告别后,继续为那顶帽子和一场打架引起的流氓罪服刑去了。从被保外就医到重新收监,他已经在监狱大墙外面呆了14年的时光。
等待 刑期顺延 2020年才能释放
送走丈夫的朱某开始了艰难的生活。2004年底,就在朱某充满希望等待着丈夫归来的日子里,一份来自新疆石河子监狱的资料邮寄到了她的手中。根据资料显示,由于牛玉强保外就医迟迟不归,擅自脱离居住地,在社会上长时间不向监狱报告情况。所以经过研究决定对其刑期顺延,由原来的2008年4月28日释放顺延到2020年4月28日。牛玉强将是最后一个在我国监狱里服刑的流氓罪犯,他将成为中国最后一个“流氓”。
监狱方在推卸责任
这消息等于是一个晴天霹雳。朱某说:“我丈夫14年里一直在家呆着,哪里也没去,他已是个好人了,我希望有关部门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朱某认为,丈夫从保外就医结束到被抓回监狱的十几个年头,都应计算在执行的刑期里。监狱没有来过人或通过什么手段联系过她的丈夫,“让我丈夫一个人承担了所有的责任”,是监狱方面在推卸责任。在收到通知后,朱某找派出所、找最高人民法院、找最高人民检察院,甚至找到了司法部的监狱管理局,找每一个她认为能受理她丈夫情况的单位,为丈夫讨说法。
官方回应
新疆监狱:延期未归,顺延刑期合法
2006年4月5日,新疆石河子监狱正式给朱某邮寄回来一份书面的答复。答复中表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凡是在保外就医期满延期未归的,其延期的时间都不计算在执行的刑期内。
监狱方面从1992年开始一直到1997年间,一直在用书信的形式通知北京警方将牛玉强“协捕”并遣返回监狱。随后监狱又从1998年到2002年期间,以“挂号信”的形式提请北京警方抓捕牛玉强返监,但牛玉强始终未返回。
无奈之下,监狱只好在1999年和2001年两次上网通缉牛玉强,最终派人在2004年将牛玉强抓获。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给牛玉强顺延刑期是合理合法的。
北京警方:只能派人协助抓捕
根据监狱方面的材料显示,牛玉强在保外就医期满后,监狱曾经多次向北京警方写信、发函,要求警方将牛玉强“协捕”,并通知监狱派人前来押解。但对监狱的这些信件和函件,北京警方却迟迟没有作出任何答复,更没有丝毫举动。北京警方为何对来自新疆监狱的信函置之不理呢?牛玉强家所在的辖区派出所朱所长认为,“像牛玉强这个案子,应该是由监狱作为主办单位,他们牵头派人到北京来抓,我们作为辖区派出所只是派人协助抓捕。”
司法部监狱局批复:狱警失职
司法部监狱局对该事件批复:确因监狱警察工作失职致使罪犯保外就医超过批准的,超期期间应计入执行刑期。有关追究失职人员责任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记者调查
监狱通知书与派出所证明自相矛盾
到底是监狱方面发出了书面的抓捕文件没被警方重视?还是警方的工作疏忽造成了牛玉强超过保外就医期限?记者得到了一份新疆石河子监狱于1998年11月25日签发的《提请对保外就医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的存根。该存根的收文单位为北京市公安局某某分局。“填发人”一栏有一个手写的“夏”字。
据介绍,这种通知书一般是由执行刑罚的监狱签发,收文单位为罪犯居住地的公安局或分局。作用是提请罪犯居住地的警方依法履行对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其考察主要是病情、有无新的违法犯罪及平日表现等内容。这就意味着,新疆石河子监狱在签发这份通知书的1998年11月25日,依旧还认定牛玉强的保外就医合法有效,并且提请北京警方继续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奇怪的是,牛玉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内容是“牛玉强自1990年保外就医至2004年4月30日收监,一直居住在本辖区,期间能够服从民警管理,表现较好,无违法犯罪行为”。据此,监狱方面的“擅自脱离居住地”这一说法被推翻。
在关于刑法已经取消流氓罪后,牛玉强是否还应该继续服刑的问题上,北京多位法学专家或知名律师进行了研讨,并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
观点交锋
牛玉强应该继续服刑
原审判决应撤销重审
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会员张平:“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原则是讲究罪刑初定的,经法院判刑后,就应将判决执行完毕,除非有证据证明当初的案件有错误,才可以撤销原判决。这一点在1997年修改过后的新刑法里也有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刑法第12条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原审判决应撤销重审
原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周泽:“像牛玉强这样的情形,若根据新刑法不构成犯罪,或者只需要负较轻的刑事责任,而其过去已经被判处刑罚或判了较重刑罚的,有必要对他们的行为重新评价。依据现行法律不构成犯罪的,应立即释放。如果根据现行法律仍然认定为犯罪的,则应该依据新刑法来进行定罪量刑。”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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