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赵鸿飞)为认真吸取上海“11·15”火灾教训,我市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动真格,机关事务管理局与37家市领导机关单位签署消防安全责任书。昨天下午,市领导机关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会议,副市长张文出席会议。
张文在会议上宣布,我市正式建立市领导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领导机关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规定》,市领导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市领导机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事项,定期通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中分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市领导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公安消防机构、市领导机关各办公单位、市公安局市直机关保卫处、市领导机关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各物业服务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领导机关各办公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公安局市直机关保卫处、物业服务等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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