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超售机票”罚单近日开出。温州龙湾工商分局联合消保委等部门宣布,对广东一航空服务公司因超售2张机票,从而导致2名旅客无法成行罚款5000元。
所谓机票“超售”,是指航空公司售出的机票多于飞机客舱座位。比如一个航班只有200个座位,但航空公司为防止旅客购票后在不通知航空公司的情况下放弃旅行,于是就销售出了205个座位。国内航空公司称,这样做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飞机的座位虚耗,“超售”也是一种国际惯例。
这年头大家对国际惯例见多了,那么机票超售的国际惯例究竟是怎样的呢?
据了解,国外航空公司通常将超售比例控制在3%左右,而国内航空公司却将比例提高到不超过5%。国外民航业的做法是,如果是超售的机票,旅客会得到明确的提示,自主选择是否承担可能无法登机的风险。但在国内,所有超售都是“静悄悄”地进行,旅客遇到“买了机票却上不了飞机”常常措手不及。
事实上,早在2007年5月,民航局运输司就下发了《关于规范客票超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航空公司做好机票超售的各项服务工作,如履行告知义务,对无法登机的旅客提供相应服务并给予一定补偿等。如今机票“超售”国际惯例的走样,实际上已经侵犯了购票者的合法权益。
何连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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