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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看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1日 06:18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今年初已经出台,此次补充通知主要是加了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主要是针对目前新上市公司高管的辞职套现现象。在解禁期未到之前,转让限售股增加成本,来抑制通过辞职来快速套现的现象。

  东吴证券寇建勋:《补充通知》实际上增加了限售股流通到市场中的成本,对限售股持有者有较大的冲击,或促使这些人尽快套现,同时税收政策的变化也使得投资者预期资本利得税可能要征收,改变了投资者的政策预期,短期对市场偏空。他表示,昨天的大跌和该消息有关,但是从政策本身来看,和资本利得税征收没有太大关系,市场一度暴跌明显是过度反应了。

  湘财证券徐广福:《补充通知》对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完善应该是推进了一步,中长期利好股市,但短期或会引发限售股加速抛售,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原限售股股东通过资本市场获得了巨大的超额收益,对于这部分收益部分是因为制度的安排所造成的,因此对该部分收益征税符合资本市场的实际,只是希望这部分税收能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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