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福建省高级法院向全省法院作出关于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的决定,要求全省法院把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开展 “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和司法公信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当前全省正在广泛开展的向李彬、金诚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詹红荔同志是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她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先后共审结涉及未成年刑事案件487件1120人,这些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詹红荔还将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延伸,帮助315 名少年犯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挽救了一批又一批的少年犯,成功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的社会矛盾,受到了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的广泛赞誉,被当事人和群众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法官阿姨”。她曾先后被授予“南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福建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忠诚卫士”,“全省优秀女法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詹红荔是全省法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杰出代表,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楷模。她的先进事迹可敬可学。福建高院要求全省法院深入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的活动,学习她忠诚履职、甘于奉献的高尚品质;学习她践行宗旨、全心为民的职业操守;学习她勇于创新、和谐司法的科学理念;学习她清正廉洁、情趣高雅的优良品行,充分运用多种生动有效的方式和载体,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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