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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将免费获艾滋病检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 09:14  南方日报

  国务院部署防艾工作,同时决定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对哄抬物价行为处罚力度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

  会议指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民族兴衰和国家存亡。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在切实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对重点地区和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防治知识的规定,制定媒体刊播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

  (二)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三)扩大预防母婴传播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逐步将预防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扩大到全国,免费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与梅毒检测,对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免费提供系列干预措施。(四)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遏制艾滋病病毒传播。(五)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六)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七)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福利保障政策。(八)加强艾滋病防治队伍建设,促进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防治能力和水平。

  会议指出,最近,国务院出台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若干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的效果。针对当前价格秩序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依法严厉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有必要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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