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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或再出新政 偿付充足险企方可展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 09:12  一财网

  据《上海证券报》11月30日报道,继月初银监会下发银保新政后,保监会近日亦草拟了一份银保规范文件,拟征求意见后与银监会联合下发,叫停银保驻点销售在该文件中被再次明确,还强调只有满足偿付能力充足、近两年内未受过重大处罚等条件的保险公司方可开展银保业务。

  报道称, 据多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他们是在上周收到这份《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的,按要求各公司在收到文件后的四天内应将意见反馈至保监会。“《指引》中提到了在银行网点销售保险的应当是银行销售人员,也就说银保驻点销售再次被明确叫停。”

  值得一提的是,月初银监会下发的文件中提及的“1对3”(即每个网点只能代理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产品),则没有在《指引》中提及。关于这一点,《指引》仅规定,“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自身管控能力审慎选择合作对象,合理确定合作对象的数量,保持合作关系和客户服务的稳定性。银行代理网点与每家保险公司的合作期限最短不少于一年。”

  此外,《指引》鼓励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电话销售、网上销售等低碳销售模式,并再次强调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区分不同的销售区域,即分区销售。同时明确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索要双方合作协议以外的任何利益,切实防范费差损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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