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岁末,“突击花钱”都是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对此,温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防止“年底突击花钱”。不过,一些专家学者认为,“预算支出‘前低后高’”现象持续存在,今年“年终突击花钱”仍可能重演(11月29日《中国青年报》)。
要说我国预算制度的结构性问题是什么,其实再简单不过,就是预算制度存在着“负激励效应”。客观而言,用于年底突击花掉的钱都是年初预算已经批准的经费,但其之所以饱受诟病,就是因为这些钱纯粹是为了完成预算经费而不得不“突击花掉”。
预算本身遵循的是“按事设财”的原则,对于一个部门来说,如果年初安排的预算没有全部消费掉,带给当事人的不是“节约有功”,而是“办事不力”,这除了有可能影响到这个部门的工作成效评估外,还会影响下一年预算经费的拨付:安排给你的都用不完,凭什么多给你安排经费?
这样一来,如果一个部门没有用完预算经费,非但得不到制度上的鼓励,反倒会影响到工作成绩的评价以及下年预算经费的数量,那么年终“突击花钱”就是最理性的选择。这意味着,只有从制度层面,把这种预算的“负激励效应”彻底扭转成“正激励效应”,“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才能被遏制。
预算制度的“负激励效应”,一方面是对于预算申请者来说,宁可多报一点预算被打回来,也不能一开始就“量体裁衣”,而我们的预算管理制度又为这种做法提供了可乘之机。
另一方面,衡量一个部门的工作,最需要考虑的是预算资金的使用是否“性价比”最高,而要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就需要建立起动态的预算监督评价机制。可是,目前看,我们的预算监督制度更多是一种一次性的“静态制度”,它自然难以防范动态的“年终突击花钱”现象,这是我们预算制度最大的尴尬所在。(志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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