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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制定并下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投资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9日 14:11  商务部网站

  为促进物流业结构调整和振兴,充分发挥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投资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项目管理。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投资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国家扶持的八类重点工程范围是: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工程物流园区工程、城市配送工程、大宗商品和农村物流工程、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程、物流标准和技术推广工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及应急物流工程。应急生产、流通、运输和物流企业信息系统和应急物流设施项目。

  据了解: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投资(以下简称“专项投资”)是指新增中央投资用于支持物流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专项投资。对于符合国家投资导向和产业政策的八类重点工程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年度内物流专项投资规模情况,以贷款贴息为主,对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物流标准和技术推广工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等项目给予投资补助。分年度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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