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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人”成本或许比“养人”更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9日 03:01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记者 赵 川

  在大陆,我们分析外资企业的劳资关系时,台商企业是重要参照系统之一。若在台湾,他们的劳资关系又该怎样呢?这是我来台湾之前就很想了解的一个问题。

  “在我们台湾,很多时候不是员工在‘养’老板,而是老板‘养’员工。”在台北市忠孝东路五段256号,彩虹彩扩店老板张秋阳先生这样告诉我,“台湾中小企业雇人成本高,‘炒’人成本或者更高。”

  “一怕媒体二怕税务机关”

  今年50岁的张秋阳先生是深圳的常客。他的祖上从福建“移民”台湾已200多年,祖籍福建安溪县。

  他说,作为台北市商业协会的成员,经常应邀到深圳打高尔夫球。张先生还是台湾摄影工会的常务理事,在台北市和桃园县开有10多家数位(数码)照相连锁店。他说,自己的彩虹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是台北最大的照相连锁企业。

  就拿忠孝东路的这家冲印店来说,临街店面月租金10万元新台币(约合两万元人民币),加上人工费用开支、设备损耗等,成本不菲。他说,本来附近有10多家数位彩扩店,现在只剩下两家了。“80%的彩扩店生意都在下滑,不仅台湾,全世界一样。”

  他说,忠孝东路的这家门店,自己从别人手里接过来已15年,今天是自己首次来到店里。“因为电脑坏了,一时抽不出技术人员,只有自己亲自检修。”

  守店的是一位中年女士,她叫谢丽燕,今年42岁,她是目前的唯一正式雇员。

  作为企业老板,张先生热衷公益事业。除在台北大同区一所中学当志工(义工)外,还担任两所高中的家长后援会的负责人,为家庭困难的学生筹措学费。

  张先生说,台湾很多实业界人士都是这样,热衷公益活动,但做就做了,不会让别人知道,更不会让媒体报道。他坦言,有顾虑,怕惹不必要的麻烦。“台湾的经营者,最怕两个部门:其一,媒体,其二,‘国税’局。”

  “生意不好时,老板照样要‘养’人”

  张先生说,如果员工有一天被动离开公司,自己必须到“健保局”去报备。否则,要继续代为缴纳每月按工资折算的2000多元新台币健保费,因为这笔钱要由老板为其代缴。此外,医疗保险等又是一笔钱。

  他以该店的员工谢丽燕为例说,假如她每个月的工资拿2.8万元,看似不高(1元人民币可兑换近5元新台币,在台北,餐店服务员工资一般有3万多元新台币——记者注),但这是老板代为缴纳健保费及其他保险费之外的纯收入。

  按规定,如果是员工自动离职,无需额外补偿,如果是公司经营不下去破产了,“政府”会做出补偿。具体是,“政府”将拿出薪资的6成,连发6个月。目的是让失业员工在这半年内有缓冲的时间,并找到新的就业机会。

  “企业雇佣大学毕业生能享受补贴,但是,自己并不想贪这个便宜。”张秋阳介绍说,台湾为刺激大学生就业,由“政府”出台政策:一般大学生起薪点为2.2万元新台币,雇主每雇佣一名大学生,发薪后的下一个月,“政府部门”就会将这2.2万元汇入老板的账户。这种鼓励政策只管一年,次年不再补助。

  张先生说,也有企业主为了得到“政府”资助,采取不断换人战术。“我不倾向这种做法,做生意还是老手好用,新人总是毛手毛脚,老损坏机器,对顾客亲和力也不够。”他说,我宁愿在生意差时“养着”老员工,等生意好起来时再发挥作用。

  尽管目前生意清淡,张老板还是要“养”人。因为,一来经营需要熟手,二来,“炒”人谈何容易?相对来说,“养”人比“炒”人成本要低。他说,“我的店铺,现在就是员工的养老院,赚的钱保他们养老金就好。”

  张先生说,台湾的中小企业生存不易,因为房租太贵,劳力成本等都很高。他说,在台湾开公司当老板,你得先掂量掂量自己口袋里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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