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菁)尾气排放不达标,汽车将贴“黄标”还限行。日前,记者跟随省人大福建环保世纪行在厦门采访时获悉,厦门即将实施对机动车进行环保分类标志的措施,未来有望推广到全省。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就环保执法检查跟踪项目整改落实情况举行通报会。据通报,今年省人大确定的20个环保跟踪督办项目中,福州晋安河思儿亭至东浦路段内河污染、厦门机动车尾气等10个跟踪督办项目整改情况良好,年内可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将采取必要的法律督办措施。
据厦门市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办宋伟健介绍,首发工作半年之内完成,明年下半年起“黄标”车将实施限行。按车辆排放量的不同,柴油发动机车未达国3标准、汽油发动机车未达国1标准的,均发“黄标”。
“无环保标志的汽车不能上路行驶。”厦门环保局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汤晓平表示,机动车排放超标的,处罚上限将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据介绍,2009年厦门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近27.4万吨,平均每天超过750吨,市民人均每年承受尾气超过108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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