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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加油站违反价格规定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9日 00:03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江国成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介绍,经发展改革委检查组调查,四川、重庆、湖北、河南、浙江、江苏、辽宁、江西、山西等地部分加油站销售柴油时存在超价销售或变相涨价、短缺数量、强制搭售等价格违法行为。

  发展改革委已要求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责令上述加油站立即整改,停止超过政府最高限价销售柴油的行为,没收多收价款并处以相应罚款。

  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四川省西昌市月苑加油站采取短缺数量、虚开发票等手段变相涨价,实际以每升9.00元价格对外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55元高出2.45元;重庆市云阳县高阳老鹰岩加油站以每升8.00元价格对外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50元高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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