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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淘汰蓄电池小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7日 15:52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张奕)工信部昨日发布《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预防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在2013年底前,淘汰汞含量、镉含量过大的碱锰电池和铅蓄电池,淘汰规模过小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该方案现向工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期限为2010年12月10日。

 根据《方案》,2013年底前,要淘汰汞含量大于0.0005%的扣式碱锰电池,淘汰镉含量大于0.002%的铅蓄电池,淘汰20万千伏安时/年规模以下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限制新建50万千伏安时/年规模以下铅蓄电池生产项目,限制新建、改建企业引进设备生产镉镍电池和糊式锌锰电池。

 我国为电池生产大国,2009年产量400多亿只,占全世界50%以上。而巨大的生产量带来了严重的重金属污染,2009年电池企业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总量1200多万吨,其中铅蓄电池企业排放废水1000多万吨;产生含重金属固废22余万吨;而废旧铅蓄电池有组织回收率不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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