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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企业曾遭遇信用危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7日 03:20  北京日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舒芳静)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卖方企业可以提前实现销售,买方企业或消费者可以提前购进货物或实现消费。这种信用销售本是一个双赢的买卖方式,却因买方拖欠货款或欺诈等风险而发展滞后。记者在昨日召开的“2010信用销售发展论坛”上了解到,我国信用销售额占比不足40%,专家建议采用信保融资的方式来降低交易风险。

  据了解,与成熟的市场经济相比,我国信用销售相对滞后。目前美国信用销售额比例高达90%以上,而我国不到40%。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社会信用环境较差,缺少信用风险的分担防范机制,企业开展信用销售风险很大。统计显示,2007年至2009年间,我国约有45%的企业开展了信用销售,其中74%的企业遭遇信用困难,具体表现为66%的企业遭遇货款拖欠,平均拖欠时间达3个月;23%的企业遭坏账损失;11%的企业遭遇恶意欺诈。

  “企业对企业的两点式信用销售链条,风险极大。”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吴晶妹表示,要降低风险,必须引入信用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以及银行,“完成四点式的销售链条”。现场多位专家表示,企业要开展信用销售,应该开展信保融资,即企业在进行信用销售后,首先去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再把保单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银行即可提供贷款给投保人。“这样,不仅货物卖出去了,盘活了资金,还不用担心收、还款风险。”我国唯一专营政策性信用保险业务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为了支持企业开展信保融资,商务部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支持政策,如给予中小商贸企业50%的保费补贴,给予保险机构不超过融资金额0.2%的风险补偿。“下一步,还会完善补助政策,放宽补贴范围,增加补贴力度。”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RJ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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