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就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半导体冷热箱(Certain Thermoelectric Coolers and Warmers)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做出裁定。经过对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的重新计算,加边境服务署认定中国一家企业获得单独的正常价值,其他企业由于未应诉,将适用37%的反倾销税与53.27元人民币/件的反补贴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418.69.00.90、8418.50.10.00、8418.50.29.00、8418.61.91.90、8418.99.90.90。
本次复审于2010年6月8日发起,裁定于11月25日起生效,企业如对裁定持有异议,可在90天内向加边境服务署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局长提出重新裁定的书面申请。联系人:Ron Mctiernan,电话:001-613-9547271,传真:001-613-9484844,电子邮件:simaregistry-depotlmsi@cbsa-asfc.g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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