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日前表示,《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包括“不能重蹈一些国家由于福利过度导致养懒汉这样一种覆辙”,此话引起争议(11月25日《现代快报》)。
西方一些高福利国家也许确实存在“福利过度”问题,导致政府财政支出时常捉襟见肘,并让极少数人躺在社会福利上睡大觉、做懒汉。但这显然只是“别人的风景”,反观我们,现在的问题不是什么“福利过度”,而是公民福利水平低下、福利欠账太多、福利保障四处漏风——很多人“生不起”、“死不起”,上不起学、看不起病、养不起老……面对如此国情,却说要防止“福利过度”,这无异于苦口婆心地劝告一个瘦骨嶙峋的人要注意节食、防止“三高”。这个“福利过度论”对于我国民众而言实在太超前、太奢侈。
时下,财政收入连年“飘红”,但公民福利支出却过于小气,中国民众承受了高税负却没能享受高福利,“国富民穷”趋势明显。正因如此,中央提出由追求“国强”向追求“民富”转变。怎样追求“民富”?无非是一方面改革初次分配,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比重;另一方面改革二次分配,提高民众的福利待遇,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让民众少一些后顾之忧。道理上如此,但做起来何其难哉!11月25日有媒体报道称,社会救助法草案被否决,主要原因可能是考虑到国家财力难以承受。“救助”是一种最低层次的公共服务和福利,政府尚且难以做到,所谓“不能重蹈福利过度的覆辙”又从何谈起?
社会保障部门既是公民福利的代言者,更是公共福利政策的落实者和监管者,应该更多地为提高公民福利待遇鼓与呼,尽力去争政策、争资金,而不是反过来担忧公民享受的福利政策太多、太优厚。如果社会保障部门都不为民众争取福利撑腰,我们还能指望谁呢?从这个角度看,“福利过度论”这句话会让人产生强烈的“错位感”。(晏扬)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