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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保温板“央视大火案”供货商获刑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 01:43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李子君)记者昨日从北京市二中院获悉,因将不合格挤塑保温板销售给中央电视台新址项目方,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河北省廊坊市华能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贺中、销售经理刘三军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罚金两万元,华能公司也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罚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2月,华能公司与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约定由华能公司向中山公司承包的央视新址工程供应阻燃等级为B2级的保温板。2006年12月7日-2007年6月15日,李贺中、刘三军在明知公司生产原料、工艺不合格的情况下,仍组织生产,并从其他厂家购买未经检测的保温板销售给中山公司,销售不合格保温板所得15万余元。2009年2月9日,央视新址B标段发生火灾后,现场提取的保温板经检验,阻燃性能均未达到B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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