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则楚
报载,在广州申请积分入户的政策中,规定无犯罪记录可以加分。可是,许多申请者却苦于无法开到“无犯罪证明”,而享受不到此种本属于自己的“优惠”。
《三字经》开篇之句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我们对每一个公民都首先应该认定他是无罪的,这就是司法实践中的“无罪推定”!这个无罪推定原则,要求你要认定别人有罪,则你要举证。
如果在今天,所有的当事人都在为自己的“无罪”举证,生活在这个国家的人们哪里还有尊严可言?我们的各级政府,能否尊重一下我们的百姓,首先把他们看成是无罪的良民,把那些要老百姓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的繁琐“无罪举证”改为自己“有罪举证”的服务呢?把那些自己应该作“有罪举证”所需要的费用承担起来呢?
《时代周报》(王则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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