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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不容“掺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 00:03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刘文国

  贵州省贵阳、遵义两家煤矿因矿领导带班下井作业弄虚作假,最近分别被处以16万元罚款,向在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中弄虚作假行为敲响了警钟。

  这项制度发布后的大量现象显示,一些煤矿对执行这项制度不重视、不认真,有的阳奉阴违突击安排“矿长助理”做替身,有的在值班记录上做手脚糊弄检查。这些弄虚作假既是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任的表现,也是有令不行肆意破坏制度的行为,影响极坏。

  历史经验一再证明,再好的技术、再好的制度,都不能取代实际操作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如果操作者不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不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发生事故势在必然。执行制度来不得半点虚假,谁弄虚作假,谁就应当受到惩罚。

  《深圳商报》(刘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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