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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十年 普通话水平测试水准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 11:21  中国网

   中国网11月25日讯,教育部2010年第8次新闻发布会定于11月25日10:00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向新闻界介绍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有关情况并发布《2009年度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王登峰司长介绍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年以来的主要进展情况。

  当时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当时社会语言生活存在很多混乱的现象,包括推广普通话,还没有真正形成社会的风气,社会上还存在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的现象。有些企业热衷于取洋名字、洋字号,在营销活动中乱造音译字。在信息技术产品里面,语言文字使用的混乱现象也很突出。另外,不少的出版物、广告、商店招牌、商品包装和说明书当中存在滥用外文,也存在着用谐音改造成语等现象。这些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焦虑和关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都集中要求为语言文字立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加强管理。所以,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我们出台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主要解决了三大问题:一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普通话、规范汉字作为我们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二是用法律的形式,确定公民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权利,以及部分从业人员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义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每一个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同时对四大领域,也就是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教育教学和公共服务这四大领域的从业人员要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义务。三是对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进行管理。这是整个法律的一些具体情况。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与宪法和有关法律保持一致,体现了新时期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在宪法里面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二是简明扼要、内容全面、高度概括、重点突出。三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刚柔相济,正确处理了语言文字规范与发展的关系、规范化与保留文化遗产的关系,体现了主体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比如为方言和繁体字设置了除外条款,也指出了重点领域与重点人员等等。这部法律是一部实事求是的法律。

  以上是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十周年之际,我们对这部法律做的简单回顾。

  下面,我想就这十年以来,国家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取得的成绩和近期关于纪念这部法颁布十周年的活动安排,给大家做一个通报。

  第一,十年以来,语言文字的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执法监督工作也在深入的推进。

  1、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出了明确要求。这10年以来,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础上,建立了24个地方法规和8个地方政府规章,同时也出台了国务院部门规章,就是《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的规定》。

  2、关于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十年以来,教育部、国家语委会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湖北、湖南、陕西、甘肃等8省(市)和广电系统,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召开了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工作现场会,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辽宁等十几个省(区、市)也开展了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和实施。

  十年以来,语言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体制建立取得了重大进展。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系统不断地加强组织领导、规划部署、统筹协调、管理监督,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地方法规法律规章的贯彻落实过程中,进一步促进了语言文字工作的工作机构、队伍和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创设并巩固了行政推动、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目前有省级语委办32个,有207名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市级语委办有482个,其中工作人员有1022人。

  第二,依法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成效非常显著。

  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测试体系初步建立,为国民语言素质的提高和培养,提供了科学的评价手段。目前,我们建立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测试体系主要有三个部分构成,最成熟的也是做得最早的是普通话水平测试,已经开展了十几年。目前,我们正在试点使用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同时我们正在研发的汉语能力测试也已经开始了试点和取样的工作。到2009年底,全国一共建立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站1296个,培养了国家级测试员有4万多人,累计测试了3000多万人次。通过测试人数可以看到,到2009年有384万人参与了测试,其中参加普通话测试的人数比例,学生是最多的,其次是教师,然后是公务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因为这个群体本身就小,所以人数也是最少的。另外,汉语应用水平测试和汉语能力测试体系的研发和试点工作开展顺利,目前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经过了3年的试点测试,已经在13个省(区、市)50多个城市测了将近9万人。

  2、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达标评估,这是语言文字工作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措施,到2009年底,一共有32个一类城市、191个二类城市、240个三类城市通过了评估,解释一下,一类城市指的是直辖市和省会城市,32个占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89%。二类城市是指地级市,占到二类城市的57%。三类城市是指县级市,占11%。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极大推动了在城市里面国家通用语言的普及和应用水平的提高。

  3、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建设取得了重大的进展。语言文字的教育和普及,学校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全国各地目前已经命名了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校597所,省市级的示范校11314所,这也为加强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

  4、从1998年开始,每年9月的第3周,由国务院确定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至今已经办了14届,也成为推广普通话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个重要平台。

  5、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里明确规定的四大领域,在这四大领域里面的规范和普及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在这十年以来,普通话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法律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而且已经成为公务活动、教育教学、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的主导用语用字,成为我国不同民族和地区间主要的交际工具。而且越来越多的公民具备了普通话的应用能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程度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语言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质都有了显著的提高。

  第三,改革创新迈出了可喜步伐。1、语言文字工作最近几年以来,更加强化社会服务,注重宣传引导,其中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东西部对口资源方面取得很重要的进展。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对农民工进行普通话的培训,另外,最近9年以来,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分别为新疆等10省区市的30多个民族5000多名教师进行普通话的专项培训。对民族地区的普通话培训,包括普通话的教学,是由教育部的民族司主管,从国家语委的角度也做了一些工作,这只是国家语委培训的教师的人数,并不是全部的少数民族教师培训的人数。

  2、最近四年以来,我们推出的“中华诵 经典诵读行动”也成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一个非常重要的载体,刘延东同志对这项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李岚清同志为我们这项活动专门刻制了印章,欧阳中石先生对我们这项活动题词。长春同志和延东同志都曾经参观过我们的新中国六十年语言文字工作成就展,特别在中华诵展区驻足观看,给予高度评价。

  “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一是建设中华诵经典资源库,这个经典资源库建设主要把中华经典里面的传世名篇,经过专家的挑选,请名师来讲解、朗诵和吟诵,以及请书法家书写,把每一个经典篇目做成一个四维的、全方位阐释的一个资源库。这个资源库建成以后,我们将把它免费放到网络上,供全世界汉语和中华文化的爱好者进行学习和使用。这项工作目前已经启动。二是开展了传统节日的诵读活动。从2008年起,分别在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举办诵读晚会和宣传活动。三是推出了“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我们从07年开始到09年底一共有213余万人参加了比赛,各地的诵读比赛举行了1万多场,参与活动的总人数有570多万人。四是中华诵的经典书写大赛。去年第一届,今年第二届,一共有2000万大中小学生参加了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而且创下了吉尼斯的世界记录。五是从2009年开始举办中华诵的夏令营,第一届在江苏泰州,第二届在山东的潍坊,明年第三届在江苏的连云港。六是中华诵进校园。主要是两项活动,从今年开始,教育部和国家语委推出了中华诵经典诵写讲进校园的活动,目前有15个省市、1万多所大中小学参加了中华诵经典诵写讲的活动,也就是在学校里面开展中华经典的诵读、书写和讲解活动。

  整个中华诵的活动,刚才介绍了六个方面,其实主要是三大板块、两个目的、三个目标。三大板块,即:建设资源库、开展传统节日期间的诵读活动以及中华诵的群众性活动,包括诵写讲进校园,诵读书写大赛,包括夏令营进基层,还有古词新韵的活动。两大目的,即:为了亲近经典和程序传统,所要打造的三个目标,首先从国家语委来说,我们要作为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一个重要的载体和形式,同时也是为了弘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和提高公民的个人素质,包括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高。

  第四,最近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十周年的相关活动。首先,在11月底前后,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和国家语委联合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领导将出席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次座谈会将总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实施十年以来取得的成就,规划未来语言文字法制建设的蓝图。座谈会以后,还要召开语言文字法制建设的工作论坛,这是纪念活动的一个重头戏。其他宣传活动,包括在报刊发表纪念性的文章,最近我们正在制作一个纪念法颁布十周年的公益广告,另外还要张贴宣传画,开辟了纪念法十周年的专栏,分别在教育网、教育信息网和中国语言文字网开设了专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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