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戎明昌通讯员/范贞)“法院要勇于面对舆论监督,如果说个案的裁判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显性司法,那么法治宣传工作就是一种隐性司法、柔性司法。”23日至24日在珠海召开的广东省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省高院院长郑鄂表示,各级法院要主动加强与媒体的交流,尊重媒体,善待媒体。
广东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努力为媒体采访报道提供便利条件,有条件的法院要在审判场所设立记者席;凡公开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应允许记者采访;对于重大宣传主题,主动商请新闻单位参加,共同研究策划。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的对相关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情况有偏差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媒体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