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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托融资又出“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 04:08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我们最新正在销售一款房产信托,总募资2亿左右,期限15个月(9个月可提前结束),项目开发成熟上海高档小区某花园,有土地3折抵押,年收益300万以上是10%,100万以上为8.5%”。昨天,杭州周先生接到一家总部在浙江的信托公司的业务员的电话,向他介绍这款房地产信托项目。

  “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的执行力度,银监会不久前下发了通知,要求信托公司以审慎的态度发行房产信托,并严把风险关,我们已把通知转达到有关相关单位。”昨天浙江省银监局相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记者了解,上述相关人员所说的通知指《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监管部门要求各信托公司对房地产信托产品“逐笔”开展核查工作,各地银监局要在12月20日前将核查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银监会。

  “按照最新精神,已进入发行阶段的项目要尽快结束发行工作,未进入发行阶段的项目全部停止启动发行工作,至于房地产业务何时重启则尚未确定。今后,信托公司在发放房地产信托时也会更加谨慎了。”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财富管理中心主任阮肖林介绍。

  阮肖林解释,此前,在信贷日趋收紧的背景下,房地产融资主要是借道信托募资。

  数据显示,今年1~10月信托公司发行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已经达1500亿元人民币,截至上周五,11月房地产信托融资已达74亿元。

  “如此庞大的一笔资金让监管部门不得不重视,防范风险目前来说的确很重要。”阮肖林表示。

  据记者了解,按照此前监管规定的条件,在房地产信托贷款的发放上,信托公司和银行已经完全一致,即项目必须“四证”齐全,开发商必须具备二级以上资质,自有项目资本金必须达到30%至35%以上。“事实上,此前的监管规定已很严了,但接下去要求会越来越严”阮肖林分析。本报记者 俞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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